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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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暗香浮动
  
  突然想爱你,在这孤寂的冬夜,当雪染白了天空。
  怀念你嘴中淡淡的烟味,渴望你那温柔的吻,怀念你那不经意的笑容,……怀念你的所有。
  讨厌自己直到现在对你怀抱的眷恋,讨厌自己晚上的美梦总被你占据,讨厌你让我无法思考,……讨厌你对自己的影响。
  
  又到了冬天,这表明我又老了一岁,哎,岁月催人老。无可奈和的看著口中呵出的东西从其态转化为液态,有时我想──为什麽不冷到马上结冰的温暖──那样就可以吃免费冰棍了。
  
  意识到自己被喜欢是在今年秋天,正确一点的说法是被告白。
  那个老是酷酷的高个子向我表白。他很自信的就把我归为他的同类,很是百分百。我不懂为什麽当时不拒绝他。大概臣服於他的自信。我把这种渴望隐藏了很久──我一直很寂寞。
  我喜欢高个子,没错,而且很喜欢,我也是Gay。可是我从来不会奢望自己被一个我眼中的帅哥看上──因为我实在平庸。平庸的长相,对於一个看重外表的圈子来说,是致命的。
  按照现时在Chatroom里的标准,我是连One Night Stand都不够格,何况是朝夕相处,甚至来个交换口水──文明的说法叫做接吻。
  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还是找不出自己有什麽优点让他看上我。这是我吗?连我自己都有些嫌恶。虽然我在安慰别人的时候,老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过说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我可不会那麽傻傻的跳进一潭明知道是死水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我不会游泳。
  
  事实上,我猜对了。报纸上说,大部分人都喜欢高个子,所以高个子容易花心──有了资本。就如我所料,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那个在两个月前向我表白的家夥,现在就在我家对面的旅馆,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反正他男女通吃。
  在这之前,我就已经听说有两个草惨遭抛弃,四朵“金花”遭其蹂躏。真为他们可惜,明明看起来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偏偏要搞什麽说散就散的游戏──各取所需。
  据说还曾有一对龙凤胎和他交往。听起来还真令人嫉妒。我不是双性恋,所以,不会认同他的这种行为。
  或者,我应该好心的提醒他,最近,A字开头的疾病很流行,小心防范。
  基於此,虽然名义上叫做Lover,实际上,我们最深的接触是一个吻──长度达2秒整。
  或许我眼睛有问题,或者看法有失偏颇,他是个欲望动物。当然,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我性冷淡。我想是的,不然怎麽会在他热情地挑逗下没有什麽反应?反而脑子里尽是他和那个女人做爱的镜头?──我可没有偷看,不过是一次去他家不小心看到的。
  
  不管怎样,真是有些没有道理,竟然开始怀念他的吻。
  想去找他不太现实。我从超市出来的时候,他和一个从背影看来挺不错的小夥子,进了旅馆。花心的人,总是不会寂寞吧。
  
  记得有一次问他,为什麽找上我?他的答案很简单:舒服。
  大抵是这样,他每个星期都会来和我约会那麽一两次,时间不定,地点不定。
  我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长相过於安全,所以他才找上我。应该是的。我给了他和我在一起时的舒服感觉,他们那,自然是满足他的欲望--原来如此!
  
  可是他令我感到不安全。他的经验太丰富,他的阅历太多,他的条件太好--这些我都无法掌控。怕自己陷得太深,无法自拔。
  
  (二)月黄昏
  
  其实连我自己都感到奇怪,怎麽会喜欢他。平凡,是他的最好的形容词。
  印象中,他长得一般,以我以前的标准,他绝对不够格。可是,我却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一种让人舒心的感觉,无法用形容词描绘。
  他的头发很软,什麽发型做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恢复原样了。头发再怎麽乱,也不用担心,甩甩头就好了。
  他用的洗发水应该是奥妮皂角,我喜欢那个味道。淡淡的,让我牵肠挂肚。
  他穿衣服很没有品位,穿的衣服多半很过时。可以在九十年代,穿著八十年代的服饰。
  他很孩子气,喜欢一些小孩子的东西。他喜欢玩肥皂泡,喜欢吃果冻。
  他会把一个塑料袋,慢慢扯成碎片,然後扔向天空,看著他们飘零,问我:“像雪吗?”
  他会送我一个300多元的剃须刀不喊心疼,却会为了一斤水果的价格斤斤计较。
  好像我至今没有送他礼物。却总是给他残酷──他的生日那一天,我在他家对面的旅馆里,和我的情人翻云覆雨。我相信,他已经看到。
  
  他很自卑,因为他太普通,我过於耀眼。该死的,我不知道该怎麽扭转这样的局面,这让我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一再的试探的结果,让我很沮丧。人已经27了,感情却像个孩子。
  所以,我还在花丛中流连忘返,想麻痹自己,我也知道,他会受伤。
  曾经见过他泪痕未干的脸,那一次,我吻了他,──但是长度只有2秒。他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兔子,躲在角落里,看著我,泪又流了下来。
  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为什麽他要哭。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是因为我。
  我问他,他不说,一个劲的摇头。好像我是一只饥饿的狼,而他是那一只可怜的羊羔。
  我的挫折感的导火索都是他,26年的无助都没有那天一天的多。
  
  我无法确定他对我的感觉,因为当时表白的时候,他的表情没有丝毫惊喜,没有什麽令我激动的真情流露。但是他没有拒绝。於是我们开始了。
  在爱情上面,我判定他是个智障儿──他不懂什麽叫做接吻,他称这个为交换口水──恶心。还有,我怀疑他是不是性冷淡,因为以前我给他看了一段激情文章,他好像没有什麽反应。还问我:“这是做爱?”一脸的无知,茫然,迷惑。我一再的挑逗他,都是无功而返。
  我无话可说,只好慢慢开导他。
  
  但是我不是柳下惠,我也有我的欲望,不会为了等他,而守身如玉。所以,我还会何其他人上床──只是为了发泄。
  我不能强行要了他,因为,我怕伤了他。我要他心甘情愿的为我欢快叫喊。
  
  (三)疏影横斜
  
  “很喜欢这两句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很喜欢这个意境,可惜现在所谓的文明,把这些景致糟蹋得一干二净。脑子里除了铜臭,什麽东西要想进去,都先被过滤。就比如浙江某市市长,为了区区1500万人民币,可以放任城市西大门脏乱,任人烧杀抢劫,杀人越货。怎一个利字了得。
  记得曹先生有句名言:一把辛酸泪,满纸荒唐言。非常不错,借用一下,就成了:一脸得意笑,满脑数钞票。”
  写到这里,我有些词穷,本来就不是写文章的料,为什麽偏要写呢?!有些头痛。要不是那个该死的高个子,我早就躺在床上会周公去了。我没有办法拒绝他的请求。
  前一阵子,似乎是自己发情,突然想爱他。我呸!爱上那麽一个花心大萝卜,岂不自讨苦吃,我又不是笨蛋。总之,最近很不对劲。应该不是得了什麽病才好。这几年,药品价格虚高得厉害,得个感冒说不定在“好心”的医生治疗下,没有人民币1000元还好不了。这世风日下,医生也要回扣,再加上我又没有公款报销,没有办法,只有忍著点,小病熬一下就过去了嘛。
  就好比前天我不小心在那只猩猩──哦,我差点忘了介绍,我叫他猩猩──面前打了一个喷嚏,接著咳嗽了几下,就被那只孔武有力的猩猩押解著去人民医院──没错,就叫做人民医院。结果,花去我的半个月生活费。可气的是那只猩猩竟然一点也不心痛,还直说:“身体要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废话,又不是他掏钱,他当然用不著心痛。,更糟糕的是我差点被那些叫不出名字的昂贵的,进口的西药革了小命──据说是过敏。可见,医院的医生很有医德。还好,我家隔壁的一个退休老中医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得以让我的小命回光返照──不,是返回世间。
  因为这事件,更让我认识到那只猩猩非常的没有金钱观念,他以为只要在那里一坐,金钱就哗哗的流进他的口袋。不是我吝啬,而是没有他那麽好命,生在富裕的家庭。
  生活费没有了,但是还得过下去呀,我只好实行银根紧缩政策,亏待自己的胃。哎,又胃痛了。
  
  说好不哭的,可是又让泪流下来。一想到未来,心中一片迷茫。
  能和他交往,我很开心。可是前面的路明朗吗?暗淡的月光,前方稀稀疏疏几根树枝,地上几落斑驳的影子,路途很平坦,可是就是没有未来──因为再前方就是漆黑一片,抱歉,我没有打火机,或者火柴,所以不能点燃火把。
  
  (四)水清浅
  
  “一点也不似那些坐办公室的大爷们,只知道吃喝拉撒,不知道为人民服务,丝毫不知道“羞”字怎麽写,做公仆做到这份上,也是一种登峰造极。”看到这里,我几乎失笑出声,没有想到他的冷嘲热讽竟是这样的炉火纯青。真是个天生的杂文家。看来找人找对了,终於可以给死缠烂打的妹妹交差了。
  随手拿了包零食,准备开始下午的工作。
  伸了伸懒腰,揉揉朦胧的眼睛,OK,开始。
  正当我奋笔疾书的当儿,门,被推开了。
  抬起头,原来是老爸。
  不敲门进入我的办公室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我爸,另一个就是小偷了。
  估计是又来催我结婚。他的说词无非是我的年纪大了,该娶媳妇了,或者他的年纪大了,希望在临死之前能看到孙子长大成人。
  笑话,他自己不是33岁才结的婚?想蒙我,没门!我才26,离33岁还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段日子呢。而且老头子的身体好的很,再活个三五十年简直是小CASE。这出戏剧,老掉牙了。电视里也用了少说也有几万遍了吧。
  在自己家族的企业工作这点不好。那个名义上退休的老头儿会时不时来唠叨几个小时,罗唆到你的耳朵生茧为止。如果是什麽奇闻轶事,倒也可以增长点见识,问题在於,那老头带来的话题不会超过一种,没错,除了婚姻大事,就是相亲。万变不离其宗。和猴子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是同一个道理。总之一句话:要想耳根清静,请君结婚。
  在唠唠叨叨中办公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几乎落荒而逃的情况之下,说教人因为要去寻找第二春而暂时离开。
  哎,真是头大。好不容易请走了瘟神,又来了一个花痴。终於在她的死缠烂磨之下,我举白旗投降──陪她看一场电影。反正今天晚上翔也没有空。老实说,我最近收敛不少,旁边的狂蜂浪蝶虽不能说绝迹,倒也少很多了。我是两面派,男女都可以。
  剧情不记得了,映入脑海的只是翔的脸。
  真该死的不凑巧,我们的旁边坐著他和他的表妹。虽然我不介意让他知道我和其他人在交往,但是在约会时撞车是第一次。我不能确认他是否也看见我,从电影开始到结束,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荧幕。
  
  又到了周末,约了他,破天荒的,他邀请我去他家,他说父母去了舅舅家,晚上没有其他人。似乎是句暗示。我又不蠢,当然知道这句话的更深层次意思了,至於说话人的意图──还不清楚。:(
  他邀我喝酒,可是他的酒量实在太差!才一杯啤酒入肚,脸红的和猴子屁股一样,而且举止神态和酒醉的人十分相像,看来,醉了。
  我本来不想趁人之危的,可是,他竟然主动来吻我。这不能怪我的,我早就很想和他上床了──太粗鲁了,是做爱。於是,我就毫不客气地接受了他的吻,然後主导了接下来的过程。
  ……
  一个晚上,我们整整做了一个晚上。直到凌晨才体力不支睡去。
  我喜欢搂著他的感觉,很舒服,很安心。和他做爱,我有一种满足感,而和其他人的时候,感觉实在发泄。
  像个易碎的娃娃,好像我一松手,他就会不见。
  
  他说,那一天,他是第一次。他给了我。他告诉我,他爱我,很爱很爱我。还打趣说:我的重要性如大米一般,没有大米,他没有办法生存。
  
  那天以後,我就没有再见他,他留了一盒磁带:
  猩猩,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叫你这个名字了。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真的。
  虽然你不专情,但是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你。你很容易让人陷入你的情网。
  你知道的,其实我们不能算是同一个世界的。
  你是BESEXUALISM,而我是个彻底的GAY。知道吗?你可以找到你的另一个最爱。
  你将来会遇到你喜欢的女人,然後结婚,生子,然後生一大堆和你一样优秀的娃娃。
  现在和我在一起,只是因为你的她还没有出现。
  明白吗?
  那天的那一次,是我刻意安排的。你并不需要因为我的第一次而承担什麽责任。男人不会有小孩的。因为爱你,所以……
  我看到了电影院里的你,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伤心。我承认我但是很嫉妒,很嫉妒。
  恰巧你的父亲第二天来找我,我和他谈了下个下午。於是我选择决定退出。与其等待只会开花不会结果的树结果,不如提前放弃。
  退出并不是因为你父亲的说词,只是因为我自己太懦弱了,害怕一再的受伤。这痛楚,是种折磨。
  所以,请不要责怪你的父亲,他也是为你好。哪个父母不希望儿女幸福?
  忘了我吧,就当我是一个你生命中匆匆的过客。不要尝试找我,你找不到的。
  祝你幸福快乐!
  
                                         天翔   
                                         即日
  
  爱一旦结冰 一切都好平静
  泪水它一旦流尽 只剩决心
  放逐自己 在黑夜的边境
  任由黎明 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想你的心 化成灰烬
  真的有点累了 没什麽力气
  有太多太多回忆 哽住呼吸
  爱你的心 我无法投递
  如果可以 飞檐走壁找到你
  爱的委屈 不必澄清 只要你将我抱紧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 不停燃烧
  如果云知道 逃不过纠缠的牢
  每当心痛过一秒 每回哭醒过一秒
  只剩下心在乞讨 你不会知道
  
  听著这首歌,我感觉到,泪已如泉涌。
  原来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不知道的只有我而已……
  爱情可以如此捉弄人。
  我爱他,可是他已经离开,不知所踪。
  
  (五)蝶恋花
  
  我对欧阳修的《蝶恋花》有一种特别的偏爱,甚至到了痴狂的地步。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高楼独倚,看著丈夫出外游冶,却无可奈何,只好闭门流泪。层层转折,一腔怨情,愈转愈深。
  
  不想成为历史的重演,这样的故事,在不同的城市,上演过太多次。所以,我离开了。虽然我爱他已到不能自拔。几乎爱到不能退。
  但是爱情与一起生活是两码事。
  我爱他,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可以为他哭,为他笑,为他疯狂。但是我知道一起生活需要磨合,我不是琢磨他的那只鸟,也学不来忍受爱人的不忠。
  他可以为性而爱,我却只能为爱而性。有时候,过程的顺序一颠倒,便会面目全非。
  这就是一道巨大的裂缝,除非发生地壳运动,否则绝没有可能缝合。
  
  不可否认,虽然才离开他几天,我的心却已经煎熬了几年。此刻,我才知道有些肥皂剧的情节,原来是如此真实。
  
  我知道这个城市很小,难免会碰到他。最後一次见他,是在百货公司。身边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看上去很憔悴。拼命忍住了,才没有叫他。我不想让自己心碎,所以,第二天一早,搭上了南下的火车,离开了这个养育了我27年的地方。
  
  漫无目的的瞎逛了几个地方,身体在游山玩水,心却留在了那个小城,失落了。
  
  身上的钱几乎花得差不多,我就留在一个未被文明污染的小山村,青山绿水,偶尔的游客,热情好客的山民,成了生活的每一天风景。
  现在我住的房子使用150元钱买的,论面积,50平方。当我提出要买这房子时,房主犹豫了好久,终於好像开出了自己所知道的天价──150元。
  我为他们不平。
  辛辛苦苦的劳作,一年365天,扣除七费八费,到头来能有个五六百元已经是个好收成,还被称之为风调雨顺。想到那些城市里的孩子,一次花个几百元一点也不心疼,我的心好像瞬间被点击似的。我们所粉饰的太平之下,究竟有几个这样的山村?
  我不懂政治,也不喜欢政治。我能够做的,只是倡导山村旅游,帮助那些村民拿回属於他们自己的那份钱。他们已经被剥削的太多。
  
  其实,我从没有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见到猩猩。
  我想,他不会认出我来。
  这麽多年的山村生活,已经让我改变了很多。我不知道是生活选择了我,还是我选择了生活?
  他没有什麽变化,多了几分阴郁。多了几分成熟。按照惯例,他的身边又是一个美女。我还是没有见过一次。虽然杂志抄来抄去,早已经失去了风格,然而它收录了那一篇高个子人更容易花心的文章却是经典。猩猩便是最好的证明。
  
  我不会欺骗自己,说自己见到猩猩一点感觉也没有。看见他的时候,我还是回想起那一夜的温存。
  
  (六)鹊桥仙
  
  宋朝秦观的《鹊桥仙》有一词: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恨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早该想到的,那一夜之前,他老是向我咏起此词,我竟然笨的没有发现他早已想离去的企图。
  牛郎,织女,一年只见一次,可是我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我终於知道,那一天早晨,他在我耳边的低语是:不爱我,放了我。
  
  我到处找他,可是好像蒸发了一样,没有他的一点消息。
  生活在没有他的城市,看不到他的影子,呼吸不到他呵出的空气,感觉自己像行尸走肉。
  思念的每一个夜晚,几乎把我逼得发疯。
  如果当初,收敛自己,把他紧紧的拽住,或许结局难讲。
  可是一切,都毁在自己的手里。
  
  办公室的门,再一次的被推开,没有敲门。我是不是该考虑以後锁上门?
  罗嗦难改的人再一次对我进行疲劳轰炸,弄得我落荒而逃,外加答应奔赴变相相亲的鸿门宴。
  由此可见,嘴巴功夫是很重要的一项武器。尤其在政府部门,嘴巴更是吃香。当然,还要脸皮厚,因为需要说一套,做一套。
  晚饭吃得是食不知味。
  我的对面是一个女人,年轻,漂亮,还有一头魔鬼似的红发。
  我从来不反对染头发。可是不知道为什麽,她染头发後,就恶心得很。
  不是我老土,不懂流行趋势,而是我需要找到一根救命稻草,不然就会在这婚姻的死水里沈没。不想被设计,所以只能先挑剔。一个人的优点很难找,缺点却是东一指西一指就可以发现的,非常简单。
  现在,那头红发就成为我的救命稻草。并且被我牢牢抓住。
  为此,那老头子差点被气得吐血。
  他说她有娴淑温柔,漂亮大方,重要的是还喝过洋墨水。
  我说:“可惜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染了头发。而且还是我最讨厌的红色的。”有时候,被时局所迫,说几句谎话是必要的。我讨厌的不是红色,而是她看我的眼神,充满红色──色迷迷的。
  “人家有外国文凭,看上你,使你的福气。”
  “洋墨水很稀奇吗?我明天就去买一瓶,喝了。”不想再和他说下去,“老顽固。”急速狂奔,回到自己的家,把身体埋进温暖的床铺──可惜没有他的味道。
  
  为了避免相同的事情在短期内一再的发生,我决定给自己放一个长假。恰巧,表妹逃家,两人一拍即合,立刻动身出发,去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保持耳根清静。
  
  老天真的很善待我,在那里,竟让我遇到了他。和他,还是有缘。
  
  (七)海棠未雨,梨花先雪
  
  我真是傻瓜,以为他不会认出我。要是真的没有认出,怎麽会现在来夜袭呢?这世上色胆包天的人多了。什麽三教九流,达官贵族。说不定都是披著羊皮的狼。现在,这只凭是身穿羊毛衫的狼准备他的猎食行动。
  令我措手不及的是,他并没有什麽表示歉意或者其他安慰的话。这只色狼一进到我的小屋,就对我上下其手。
  先给了我一个迷魂吻,让我的嘴巴失去功用,然後双手也没有闲著,对我进行骚扰。
  他竟然这麽厉害,我们之间只有过一次,居然还记得我的敏感之处,技巧也娴熟得多。
  
  而我,天知道什麽事情发生了,居然没有反抗,到最後,实在令自己羞耻──还很享受。这个该千刀斩的恶魔。
  我只知道到最後自己的声音都是他的名字,没有其他字句了。
  几年的定力修为可以崩溃的如此快速,也实在是一个记录。
  第二天,准备故计重施──逃跑。没有想到,狡猾的狐狸是不会上同样的当两次的,而眼前的这只森林动物就属於狐狸的高徒,净得真传,而且还能反将一军。
  我就是那个可怜的牺牲品。
  我准备穿上衣服,趁天色尚早,溜之大吉时,才发现衣服已不知所踪。
  床上的另一个人,则展露出他的招牌笑容──很阴险的那种。
  “准备去哪里呢?我倒有个不错的主意,我们今天应该在在床上旅游。”
  接下来,天晓得,我很累……
  
  那只鸵鸟,又开始施展独门功夫──傻笑。
  可惜这一招被用得太滥,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令我蠢蠢欲动。
  今天晚上,我决定给他一个“惊喜”,相信他会喜欢的。
  
  记得有个成语,叫做“霸王硬上弓”,我想,用这个词来形容这间净置在泄了一山的月光下的小屋的旖旎春光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看他的反应,还说已心如止水。真是死鸭子嘴硬,还是身体最诚实了。
  
  这一夜,我们激烈的相爱著彼此。
  就好像一场战争,难舍难分。
  
  为防止错误再次发生,我藏了他的衣服,希望他不会介意才是;)
  
  啊,深呼吸,明天,应该是美好的一天……
  
  
  忘了吧
  让你无肆地刺痛了我的表情
  从此挂在我的脸上的是我的眼泪
  或许真的是伤透了心扉
  终於下了决心结束
  
  放了吧
  让我把所有伤心的记忆洗净
  为你回避了你所有回家的路
  想你不再找借口去看你
  想让执著的我改变
  
  说再见
  乱了慌了不能够就此忘记
  深情记忆一切都还在心底
  像似疯了才不能放弃爱你
  算了让你继续住在我的心里
  
  讨厌执著的情绪
  你牵绊著我的足迹
  每走一步还是遇见你
  我今生执著的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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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wind

不爱我,放了我,心疼啊

 

 

我想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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