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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如果我没生病的话,就不会回单位宿舍;如果我不回单位宿舍,就不会碰见那个打扮得象花蝴蝶似的华大姐;见不到华大姐,也就没经她从中牵线搭桥去公园相亲这回事儿;假如我不去那公园,潘多拉的盒子就不会打开,我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伤心事儿了。至于我为什么会生病,母亲说是因为我本命年没系红腰带的缘故,本命年注定是多事之秋,看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了。
我不是北京人,为了毕业后能留京,我大学四年很勤奋,就为了争得一个留京指标,我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北京人,不喜欢他们的自大和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可是我又不愿意被发配回西北老家,就象从小溪游到大海的鱼,既然有了这样一个广阔而自在的天地,怎么会甘心又回到那个局促又混浊的小溪里去呢?我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我如愿以偿留在了北京,尽管坐机关的工作我并不喜欢,但我还是相当满足了,人不能太贪心的,在没有想好更适合我的工作之前,我觉得还是安守本份一些为好。不过我并不走运,98年毕业正好赶上政府机构改革,我工作没多久便和许多人一道被送往一所在京的外语院校进修。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故事发生是在第一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99年的夏天,当时我刚满24岁。
华大姐把外地人根本不当人看,在公园门口,一个人高马大张着血盆大口的夜叉般的女人向我们扑过来时,我才知道她就是华大姐要让我对的那个“象”。我感到自己的人格极受侮辱,我虽然不是貌比潘安,但从小到大听惯了溢美之词,自我感觉还是挺好的,再说我还有名牌大学热门专业的招牌,条件还算不错。小学四年级就有女孩子给我写情书,中学大学追求者也不少,只是我总提不起兴趣,其实这方面我并没想得太多,要不是父母逼得太急,我根本不会惨到接受别人说媒并且傻瓜一样去赴约,可这华大姐也太二百五了,跟我开这种玩笑。但本人还算有涵养,怕伤了别人自尊心,于是强作欢颜,在公园里陪着那个据说是在外企工作的北京人聊了起来,我只所以用北京人而不用北京女人,是因为在她身上很难找出女性的特征来,她头大而五官细小,笑起来比哭还要难看,更恐怖的是她的笑声,人家形容女孩的笑声都用银铃般的清脆,可她笑出声来比破锣还要差十分。
那天是星期日,公园里很热闹,无数的俊男靓仔在那里谈笑风生,我们坐在木椅上聊天的时候,有很多穿着时髦性感的男孩从我们面前走过,并且用一种诡秘而意味深长的、充满某种欲望的目光盯着我们看。我有些不自在,因为那种目光似乎能剥去你的衣服,一直看到你最隐密的部位。后来我去上厕所,也想暂时摆脱一下那种目光的审视,不想有人跟着我进去了。那人和我并排站在便器前,可他并未小解,而是歪着脑袋注视我那玩意儿,我慌忙了事,转身就走,却发现身后蹲着的哥们儿也站了起来,裤子没有提上去,用手把弄着他硕大的阳具,我觉得自己脸红心跳,下边顶在仔裤上生疼,我慌忙冲了出来,方才那两位跟在我身后,当发现我有“佳人”在侧时,便知趣地走开了。
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些亮丽的男孩,那些大胆而充满欲望的目光。
我撒谎说有事得赶回去了,便和那北京人一同出了公园,送她上了公共汽车,我转身又去了公园。我无力拒绝那种目光的诱惑,多年来深埋在心底的那颗罪恶的种子今日终于要破土了。
我出生在一个女儿国里,从我记事起,我身边就围绕着一个个年轻又美丽的女性。姑姑姨姨,姐姐妹妹,每个女孩都是一朵花,一道风景,只觉得她们只可观赏而不能亵玩。到如今也是这样,我有很多知心的女性朋友,可对她们却从未有非份之想。我的父亲当时在外地工作,一年才回来一次,所以我和父亲之间总感觉很陌生,我知道自己禀承了父亲血脉中的某些东西,有道是血浓于水,骨肉亲情应当是难以割舍的,可是我并不爱父亲,一个男孩在成长中如果缺少父爱,那么他便会失去方向,我曾经多么渴望那份高大那份阳光,渴望有一双粗大的手牵引我,走出雨季的泥泞和夜晚的黑暗,但是没有,没有人给我以方向,我跌跌撞撞,最终却发现我缺失的并非只是父爱。
我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聪明,好学,活泼,可爱。小时候这样或那样的人总爱抱抱我亲亲我,直到我上小学,有人还这样。我八九岁的时候,村里有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总爱亲我,每次都咬得我脸颊生疼,而且还爱在我身上乱摸。所以每次老远看见他我便拨腿就跑,可我哪能逃脱,每次都要被他抓住,受一番折磨。然而,正是从他那里,我知道了也学会了一些我从来都 不知道的事情。风轻轻地吹着,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牛儿在山坡上摇着尾巴吃草,我们躺在草地上,他一边亲吻我,一边重复着那个简单而剧烈的运动,他的硕大和坚硬令我震撼,他的忘情地喷发让我迷惑……
后来我还碰见过同样的人。上中学时我们全家搬到了城市,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我都会碰到一个老头,跟在我身后问这问那。有一次他让我和他一同去厕所,我不去,他就上来摸我的裆部,吓得我以后再也不敢一个人回家。大学时这样的事似乎更多一些,澡堂里,厕所里,甚至自习室里,我总会无端地受到一些人莫名其妙的“青睐”,有人甚至从澡堂开始跟我,跟到自习室,跟我上厕所,再跟到去食堂吃晚饭,跟得我心里发慌,不得不拉上一位同学,出入和他相随…… 不过在这时,我也开始琢磨其中的奥秘,为什么我会有那么大的“魅力”,竟然会如此“招蜂引蝶”;就在这时,我知道了英文里还有HOMOSEXUAL 这个词;就在这时,当别人嘲笑厌恶程蝶衣时,我却为他的矢志不渝而深深感动;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已的视线总被一些高大帅气的男孩所左右,我发现在澡堂,在厕所,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偷窥”别人的私处,甚至在大街上,我也会莫名其妙地因那些裆部饱满的男孩而心猿意马。我到底怎么了?
我翻阅了大量这方面的书籍,然而看得越多,我越恐惶,孤独,无助,没人可以倾诉,没人可以扶我一把,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责备自己,为自己而感到耻辱。我不想承认我是一个GAY , 我甚至没有一个亲密的同性朋友,可我又的的确确为那些英俊而高大的男孩痴迷,我陷入了极度的矛盾之中。大学毕业前我去找过一位全国知名的性学专家,他当时在一家解放军医院就诊。专家的话让我感到安慰,使我明白有些东西是人力无法改变的,可是要面对现实又是多么艰难啊!
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几千年传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社会,虽然历史上分桃断袖的故事屡见不鲜,可人们对这种人却很少宽容,变态,畸形,恶心,是他们评价同性恋的常用词汇。这样的人要么压抑着自己对情与欲的渴望,要么就是避开他人耳目,寻求一丝爱的安慰和欲的满足;如果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承认自己是GAY,那么他便要背上种种的骂名和道德沦丧的枷索,永世不得翻身;家庭、事业、社会,这一切他都不得不背叛,更令人伤心的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爱情贬值的年代里,要想找到一个真心的同性朋友无非是镜花水月。其实人们都深知孤独的滋味,都渴望美好的爱情,可谁又都不愿意伸出自己的手,去抓住另一只手,猜疑,妒忌,贪婪,善变,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渴望,一次又一次地伤心,每个人的心最后都变得坚硬,脆弱的人则为自己的心灵筑起城堡,如今的人们已很少感动了。可是,尽管有矛盾和彷徨,尽管知道结局是悲伤的,我仍然向这个悲剧迈出了第一步,心中的罪恶的种子一旦发芽,千钧的磐石也无法阻遏它的破土了。
我又回到了公园,想去找刚才碰见的那两位,可转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或许他们已结伴回去了。可我仍不甘心,找了一个人不多相对比较安静的地方坐了下来。不远处有一个人盯着我看,削瘦得象吸食鸦片的烟鬼,我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我怕那人冲过来,对我采取什么暴力行为,我还怕那人有艾滋,这想法令我不寒而栗。那瘦子点燃了一支烟,在小树林里徘徊了许久,之后又去了厕所,边走还边回头看我,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装做不知,低下头,捡一根小树枝在地上乱画。
太阳落山了,公园里的人也渐渐地散去了。那些衣着性感的俊男靓仔们开始准备夜间的活动。有人也许在这里找到了好朋友,晚上相约去吃饭,去酒吧,去迪厅,然后回去疯狂缠绵;有人运气不那么好,晚上继续来这里,也可能换个地方,辛苦的寻觅;还有些从事交易的男孩,打扮整齐,去酒吧门口那么一站,目光机敏而急切地在人群中搜寻。总之,北京大街上现在是多了一道美丽的风景:三三两两的英俊少年,唇红齿白,明眸善睐,穿着入时,充满了生命的活力。是啊,这是些健康而美丽的生命,需要生命的情与爱和生命的尊严,可是在滚滚红尘中,有谁驻足他们的世界,体会他们的无奈和叹息,孤独和忧伤?在爱情的天秤上,无论男女、老幼和贵贱,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可是人们会为传说中的梁祝,小说中的罗密欧和朱丽叶而潸然泪下,又有谁会为程蝶衣的矢志不渝而热泪盈眶?为他的千古绝唱而喝采与回味?尽管他对爱的固守让所有的海誓山盟都黯然失色。
天色不早,我也准备离去了。当我站起来,拍打屁股上的土时,我发现从公园后门那边过来一个人,平头,一米八几的个儿,不是很健壮,但很匀称,我不由自主地又坐下了。
他上了一趟厕所,出来之后四处张望了一下,找了一个石凳子坐下了。那凳子和我坐的地方隔着一个小花园,两人的一举一动,彼此都看得清楚。他点了一支烟,不时地朝我这儿看,可我不敢迎接他的目光,每次他朝我这边看时,我都慌忙低下头,然后再趁他不注意,悄悄朝他瞟几眼,我想起了李清照的“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不禁有些哑然失笑,我怎么能和那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相比呢?可是我的一举一动确是在无形中暴露了我的身份和心理:胆怯、欣喜、没有经验。否则我想他也不会那么大胆和主动的。两个人这么躲躲闪闪地进行了几分钟之后,他忽然站了起来,慢慢向我这边走来。
在距我一步之遥的地方,他蹲了下来,给我递烟,我拒绝了。
“一个人吗?”他问。
“嗯”
“我在公园里转了一圈,发现你挺特别的。”
“为什么?”
“又象,又不象。”
我琢磨他话中的涵义时,他又接着问我了:
“有朋友吗?”
“没有。”我不会说慌,只能实话实说。
“喜欢什么样的?”
“不知道。”
他笑了,“那你喜欢我吗?”
没想到他会问得这么直接,一时不知怎么回答,但他并不在意,而是接着问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今天我想和你在一起,你愿意吗?”
我有些害怕,可欲望的虫子已开始在脑子中做怪,我脑袋发热,嘴唇发干,小腹处有一种奇异的感觉。而这一切都未逃脱他的眼睛。
他开始问一些让我难以启齿的问题。
“有多大?”
“能攥两把吗?”
“喜欢怎么玩?”
我有些失望。难道这就是人们交朋友的标准?就象武则天时代,男宠得势,有人因阳物巨大而毛遂自荐一样。可我没准备离开。看见我那种窘迫的样子,他拉住我的手,亲了一口,“走吧,宝贝!”
我没有拒绝,跟在他身后离开了公园。我一直不敢抬头,他嫌我驼背,说年轻人应该昂首挺胸,可我仍然畏畏缩缩地,直到他领我到了一家浴室的盆塘包间。
门关上了。
现在只有两个人默默相对了,我情不自禁地扑了过去,我们狂吻在了一起。甜蜜、狂乱、兴奋,交织着他身上幽幽的香水味道,一切都让人意乱情迷。我紧紧拥抱着他,拥抱着他年轻而阳刚的身体,我感觉到他的心跳,他血液的流动和每一寸肌肤的颤抖和勃起。他开始解我的腰带,温暖而有力的双手在我衣衫下抚摸,最后扶摸到我灼热而坚硬的下体,朦胧中我听见他惊叹地说:“啊,这么大!”然后他开始脱我的衣服,衬衫、仔裤、直到内裤。他吻着我的脖子,我觉得很痒,使劲挣脱了,于是他开始往下,胸部、腰际,直到最后用温暖而湿润的双唇吮吸我的阴茎,我全身颤抖,揪痛了他的头发,他站了起来,让我平躺在床上,然后自己坐到我的身体上,扶着我的阴茎,一点一点地塞进了他的肛门。我急于插进去,于是使劲儿一顶,他疼得大叫,我吓坏了,只能停了来,他嫌我太笨,说我什么都不会,本来嘛,这对我来说是第一次,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任他摆布。他在上边慢慢地移动,直到我的东西连根没入。那种灼热而紧抱的感觉让人销魂。我用力抽插,他在上边叫喊着,也不知是由于痛苦还是快乐,总之,很快我就泄了,他有些不高兴。我紧握他粗壮坚挺的阴茎,来回揉搓套弄,直到我胳膊都酸了,他才大叫一声,算是尽兴。
我的第一次就这样草草结束了。几个月之后,我认识了更多这样的朋友,才知道他在这个圈子名气不小。朋友们都嘲笑我,说这是一场被诱奸的典型案例,而我是被开发的处男地。他们笑我糟蹋自己,把自己的童贞稀里糊涂地就给了一个不值得给的人,然而,既然我已认认真真地爱过投入过,论其结果值得不值得又有何意义?他是个风月场上的老手也罢,烂货也罢,只要他曾经对我认真过,这就够了。而且至今我还固执地认为,他是爱我的,至少在那个昏暗的盆塘包间。
在那个昏暗的盆塘包间,我们一次又一次做爱,一次又次狂欢,没有任何顾忌,没有任何负担,纷乱喧嚣的世界已不存在,流言和指责已不存在,不需要那些戒律和清规,不需要遮掩和压抑,我们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享受着生命和肉体所能给予的快乐。
风平浪静之后,我们相拥而眠。他点了一支烟,很惬意地吸了一口,便开始给我讲他的故事,他说今天很刺激,和别人一起做爱,一般只做一次,而且不会出那么多,而今天却和我做了好几次,而且每次都喷发有力,他说他也和女人做过,但没有和男人做那么刺激。他的话让我觉得失望和恶心,对他的过去我无权也无意过问,可一个人怎么能以刺激与否决定他的性取向和选择自己的伴侣呢?这种作法是对自己和他人的极端不负责任和赤裸裸地玩世不恭。
看见我不太高兴,他便更紧地搂抱我,亲吻着我的脸颊,耳朵,柔声问我:“喜欢我吗?”
“你说呢?要么我怎么会跟你到这里来?”
他对我的回答不太满意,他掐了烟,从我身边坐了起来。
“您贵姓?”他问。
他的这种口气让我反感,刚才那个很亲近的人一下子变得陌生和疏远起来,我读不懂他那种冷漠又讥讽的口气,我只是觉得心凉了好多,一切对他的热望瞬间冷却了。
“我姓韩。”
“我姓刘。”
这种对话听起来很可笑,很滑稽。
之后两人一直保持沉默。死寂般的沉默。他又点了一支烟,我则在一边发呆,我很累,有点昏昏欲睡。
“你怎么不说话?”
“你也没说话呀!”
“你想什么呢?”
我没有回答,只是叹了口气,我想什么,也许几分钟之前,我还想告诉他我的心事和困惑,可现在我没心情了,我怎么会跟一个陌生人讲这些呢?
我的沉默让他生气,他冲着我叫:“和你在一起我觉得累!”
这我知道,要活得轻松点还不容易?寻欢作乐,不掺杂感情的成份,不考虑家庭、前途、社会,可这一切我又做不到。
他说我们该走了,因为我们在这里只能呆两个小时。他没理我,只管自己穿衣服,然后下楼去还拖鞋,结帐,我不声不响地跟在他身后。
出了浴池,大街上已是灯火辉煌,我不甘心就这么分手,于是建议一起去吃点东西,他没反对。他说自己有一半维吾尔族血统,所以得找一个清真饭馆。他这么一说,我才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脸,说实在的,他这人象幅油画,只可远看,不能近观,虽然身材健壮匀称,给人感觉挺精神的,但五官并不怎么好看,小眼睛,扁鼻子,做为男人,嘴巴也小了点。我看不出来他的维吾尔族血统,倒是我自己常被别人误认为是穆斯林:我有着古希腊雕塑般的一张脸。
他对这一带很熟,不一会儿就带我到了一个清真小饭馆。他吃饭时很不老实,要拉我的手,还悄悄说一碰我的手他底下就硬。他夹了一大块牛肉要喂给我吃,看看柜台前小姐那诧异的目光,我慌忙躲开。
从小饭馆出来,我们又一同到公园。我不想我们之间就此结束,可又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段感情,他喜怒无常,我根本琢磨不透,另外我看他也没有进一步了解我的意思,也许他是深谙此道,知道这个圈子里的凶险,只想寻得一时的刺激和欢乐,不想陷得太深;而我,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简直有些眩晕,心中对他恋恋不舍,但又太多顾虑。就这样,我们一路很沉默,谁也没问对方的电话地址或联系方式什么的,我们宛如路人。
可我对他毕竟还是心存依恋,在公园门口,我徘徊许久,不想离开。
他说:“你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一个人。”
我说:“你先走吧,你走了我再走。”
这其实是我的真心话,我想目送他离开,我舍不得自己先上路。
可他却莫名其妙地发火了,“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情趣?我怎么会找你呢?”
我感到自尊受了极大的伤害,骑上车头也不回就走了,可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有多愚蠢,也许他只是在用言语激我呢?可我已不能回头了,人都得有点自尊,有点面子,更何况我向来都清高自负,死要面子活受罪,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可轮到自己时,都是要死钻牛角尖的。我恨自己,可这也没用。看这身边自己长长的影子,我心里一片茫然,今夜这一别,人海茫茫,再要见他恐怕难于大海捞针了。
接下来的那一周太难熬了。对他的思念时刻折磨着我,这思念就象一种病毒,深入骨髓,无药可治。古人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现在算是深味其中的苦楚了。上课的时候我老走神,回想那个夏日的午后,那个公园的小树林,那个衔着香烟回头看我的英俊少年,还有那个闷热而昏暗的盆塘包间。而一想到这些,我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好不容易捱到周末,我匆匆收拾好东西就往单位宿舍赶,搞得满屋子的哥们儿都莫名惊诧,“恋爱了吧?”唉,其实他们也没错。
可是我回来又能怎么样呢?小屋里只我一人,反而更加孤独。海子说孤独是一只鱼筐,是鱼筐中的泉水,放在泉水中,我曾为孤独的海子而感动,可如今,有谁会为孤独中的我而动容呢?爱情啊,情到深处人孤独!
我后悔没留下他的电话或住址,现在,我只能自作自受了。更痛苦的是,反来复去地想着他,最后竟然想不起他是什么模样了,盼望着梦里能见到他,可因为思念太切而难以入睡,我真是走火入魔了。
星期六我呆在宿舍闷了一天。
星期天我终于呆不住了,大约两点左右,我顶着烈日去了那个公园,我在上次碰见他的地方坐了下来。
有几个小子从我旁边走过,不断回头看,可我没心思理会他们。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有些焦急,有些失望。我只是来碰运气,根本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我只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在这里傻等。
一个小时过去了。
半个小时又过去了。
我叹了口气。然而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他熟悉的身影,高大,英俊,朝着我这边走来了。我有些兴奋,有些激动,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可想起上次分别时他说的话,我又有些担心;但当我准备站起来时,才发现自己的这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他根本就没看见我,他走得很快,朝着公园后门的方向去了。
我不知如何形容那一瞬间的心情,总之,我的感情是从火焰山掉进了北冰洋,提到嗓子眼的心又沉下去了,沉到了万丈深渊,被压到了巨石之下,悸动着,哭泣着。
我离开了刚才坐的地方,不由自主地朝公园后门的方向走去。然而,远远地,我看见他朝我走了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看见我了,似乎有些惊讶,但又是那么微乎其微,那么不露声色,似乎我本来就应该在那里似的。
“热死了”,他用手里的报纸扇着风。
“我刚才看见你了。”
“我去外边打了一个电话。这几天过得怎么样?”
“我有些想你。”我本来想说我很想你,可虚荣自大的虫子在心里做怪,我也不想让他嘲笑我,不想让他看出我已深深陷了进去,但我又加了一句,“我都想不起你什么样子了。”
他什么反应都没有,好象我这些话是对别人讲的一样。之后两人都很沉默。他点燃了一支烟,而我则把注意力转向树上打情骂俏的几只小鸟,我觉得自己很没趣,我甚至有些怨恨他。原以为有了上次的肌肤相亲,我们就可以离得很近,可现在我发现自己错了,面前这个人完全可以和我形同陌路。当我紧紧拥抱着他,亲吻着他,抚摸着他的时候,我从未想过,仅仅几天过后,我们之间就冷淡到了这种程度,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一切都是虚空!
可是他忽然把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摩擦着我的大腿,我在瞬间便勃起了。
“找个地方聊聊吧,”他说。
我没异议。
他出去买了两瓶矿泉水,我们在后门附近的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没有说一句话,我咕咙咕咙几口就把一瓶水喝完了,他也不示弱,不仅几口喝完了水,还使劲踩了那塑料瓶子几脚,好象批斗牛鬼蛇神阶级敌人一样,直到踩得它扁扁的,前背贴到后背。
“好了,我还有事,我先走了。”他突然站起来说。
我心里一急,竟大声说,“我想请你去上次的那个地方。”
他没说什么,只是跟着我出了公园后门,向浴池的方向走去。大街上车水马龙,阳光是那么强烈,强烈得刺眼,我全身流汗,我低着头。他又埋怨我年纪轻轻,却老是低眉顺眼的。其实平时我不是这样,可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恐惧,因光明而恐惧。
只有当我们又来到那个昏暗的盆塘包间的时候,我才站直了身体,也抬起了头,这里是两个人的世界,一个大胆而疯狂的世界,一个暂时远离尘嚣的世界。一周不见,两人都更为冲动,我们脱下衣服,拥抱在一起,我好几次进入了他的身体,他又是大声地叫喊着,不知是由于兴奋还是痛苦。
风平浪静之后,一切又变得沉默了。其实直到这个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家在那里,是做什么的,好象彼此根本不关心这些似的。
我不住地叹气。
他打破了沉默,“你怎么不说话?”
“你也没说话呀?”
和上次一样的废话。
他又生气了,开始拼命抽烟,拼命吐他的烟圈。
我注意到他脚脖子上系着的红线,便问他:“今年也是你的本命年?”
“不,去年!”
于是我知道他是只虎,比我长一岁。我突然想起《红楼梦》里元春的一句判词,“虎兔相逢大梦归”,兔是柔弱的,而虎是凶猛的,兔是善感的,而虎是冷酷的,虎兔相逢,其结局难道必然是悲剧?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其实,我想,就算我什么都不说,他也应该能看出来我对他是很留恋的,我留恋这个昏暗的包间,留恋两人能够共处的两个小时,我还有必要说什么吗?
可我还是受不了这令人压抑的寂静,于是我又打破了沉默。
“其实我只是担心将来。”
“你认为我们俩会有将来?每个人都是要结婚的,找一个爱你的女人。”
“我不想欺骗任何人,也不想对不住任何人。”
“那你去宣布呀,我是GAY ,去呀!”
他很生气,说话时并不看着我,与其说是和我争吵,不如说是向整个世界抗议。
两个小时又要结束了,他忽然变得柔情万种起来。我们穿好衣服,紧紧拥抱在一起,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也不愿意去看,他比我高大,我只是伏在他怀里,贪婪地享受着这最后一刻的幸福感。我知道,一旦走出这个小屋,一旦来到大街上,尽管阳光已不再那么刺眼,我仍然会变得驼背的。
大街上灯火辉煌,我们又去了上次去过的那家清真饭馆。要的还是上次的那几个菜。
端着酒杯,他提议我们碰一下。
“你说我长得胖吗?”
“不胖。”
“瘦吗?”
“不瘦。”
“白吗?”
“不白。”
“黑吗?”
“不黑。”
这样的对话听起来简直有些弱智,两人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不白不黑,不胖不瘦?”
“我不是说你完美得恰到好处,我只是说了句实话。”
“那你再说句实话,你喜欢我吗?”
我吓坏了,小饭馆里还有其它的客人在吃饭。我脸红心跳,他笑了,向老板要了一支笔,准备给我写他的电话号码。
“你想要吗?”
“想给就给,不想给就算了。”
“那就算了吧。”
我真是不明白,这人啊,怎么总爱跟自己过不去,其实我很想留下他的联系方式,可嘴上就是不那么说,反而要故意闹别扭;而他也是,笔都要过来了,可就我这么一句话,他说算了就算了。
算了也只能算了,我们吃完饭,朝着公园的方向走去。
在东单路口,他说他晚上有一个约会,先走了,让我自己去公园拿车。我没有挽留,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了,我还站在那里,心里一片茫然。也许这只是他想摆脱我的一个借口,他走时并不高兴,还甩给我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其实你根本不了解这个圈子,我都忍受你两次了。”
我了解这个圈子又能怎样?忍受我两次了,是不是意味着没有第三次了?我想了又想,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两颊冰凉,我流泪了。
快要期末考试了,大家都在紧张地准备着,我每天也都装模作样地去教室,可我的心根本就不在书本上,宿舍的哥们儿经过充分的论证,得出的一致结论是:我恋爱了。其实他们也没错,不过我很是怀疑,如果他们知道了我为之朝思暮想的竟然是一个男孩时,还会不会把我们之间的这种感情称做爱情?
"A man in love is easily deceived , be careful !"
"Mind your own business!"
玩笑归玩笑,我从未指望他们会宽容到理解我的程度。
周五下午一下课,我便骑车往宿舍赶。大街上永远是那么拥挤,人们都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各自忙着各自的命运,这个世界就这样热闹又这样冷漠,大街上有很多警察,这令我感到恐惧,我担心他们灵敏的触角能洞察到每个人的心灵。这是个没有个人世界个人隐私的时代,这个时代喜欢统一和千篇一律,变态的人要被改造被教化,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面对这样的大机器,我无力拒绝,无力逃避,我只有沉默。
呆在宿舍的小屋里,我的心被思念所占据,我对他当然有生理上的需求,但这绝不是全部,绝不是。我想念他,想念他眯着眼睛悠悠地吐着烟圈的样子,想念他身上香水的幽香,想念那昏暗的盆塘包间里深情的相拥,我想念我们那个没有阳光的世界,我不再驼背的世界。
我实在等不到周日了,七月初的北京就象个火炉,宿舍里既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再加上心里思念的煎熬,我觉得那地方简直象个地狱一样,让人无法忍受,于是星期六下午我就去了公园,手里还装模作样的拿着一本书,也是给自己一些安慰。
公园里仍然人声鼎沸,俊男靓仔们打情骂俏,老头老太太们唱戏下棋,热闹非凡。我无心欣赏这些,径直去了老地方,坐下来翻开书页,一边装作看书,一边抬头四处张望。
大约两点半的时候,我眼前突然一亮,远远地,他向我这边走来了,我的心又开始狂跳起来,但是,当他走近时,我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他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一个很SISSY 的男人。
我有些委屈,有些失望,猛地站了起来。他看见我了,有些尴尬,但那只是一刹那的表情,不易察觉,也许只有我才会知道,我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本来想回家的,但是到了公园门口,又改变了主意,我这样走了,反而成全了他,再说了,回去呆在那个小屋里也不好受,还会让他以为我很在乎他似的。我止住的脚步,在公园别处转悠了一会儿,才磨磨蹭蹭向刚才那个地方走去。
但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我有些懊悔,有些沮丧,四处望望,想寻找他的身影,却发现他躲在一棵树背后抽烟,他也看见了我,便笑着走了过来,这笑有些诡秘,邪恶。
我带着酸溜溜的口气问他:“刚才那人是谁呀?”
“一个熟人,他给我递烟,我说我不抽外烟,后来他就走了。”
“这么简单!?”
“你应该明白,真正的GAY是不会喜欢女人气的男人的。”
我没再问别的,他抽他的烟,我看我的书。有人从我们旁边走过,好奇地盯着我们看。
“你还有事吗?没事儿我走了。”
我说没事儿,并且装出一幅满不在乎、若无其事的样子。于是我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远,直至从我的视线里消失,刚才是我先走,但又改变了主意,现在他又走了,他这一走,恐怕是不会回来了。我该怎么办?原地坐下,装作看书吧,等天凉下来再回家。
其实我根本就看不进去书。我的心乱糟糟的,不远处有几个人在盯着我,一个已经发了福的中年人朝我不断抛媚眼,那双媚眼因过于肥大的眼袋而显得极其夸张;一个穿着紧身裤的新潮青年通过望远镜朝我这儿观察,离这么近,还用望远镜?那他一定看得清我每一个毛孔,好吧,叫你看,叫你看个够,我故意分开了双腿,对着他挺起小腹;还有一个很清秀的少年从我身边走过,对着我说了句“真男性”,他的目光忧忧郁郁的,但并不清澈,我这种穷光蛋,想必他也不会感兴趣。我从不鄙视从事交易的那些人,娼妓自古有之,有需求就有供给,这也符合市场规律,只是有一点我不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甚至是自己讨厌的人同床共枕呢?真正的性爱应该是性与爱的结合,在他们之间却只有赤裸裸的生理意义上的性交,而没有精神上的爱和愉悦,灵与肉的结合当然是最高的境界,但利益所驱,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我忽然觉得很讨厌这个地方,也很讨厌自己,觉得自己就象一个马戏团的小丑或是巡回展出的连体婴儿或侏儒什么的,任人指指戳戳,评头论足,这种想法让我浑身上下都不自在,我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朝那个长着一双鼓鼓的蛤蟆眼的老兄狠狠瞪了一眼,便朝公园门口走去。
然而,我的步伐又渐渐慢了下来,就在公园门口,他站在那里,手里拎着两瓶乌龙茶,朝我微笑。
我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他走了过来,把茶递给我。
我一口气就喝完了,然后,不知哪来的勇气,我突然问他:
“去我宿舍好吗?”
“你不是和别人住一块吗?”
“他出差去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跟着我上路了。公共汽车上人很挤,我们紧靠在一起,我能感觉出他呼出的热气扑到我的脖颈上,暖暖的,痒痒的,我的手抓在车厢的栏杆上,他有意无意把手抓在我的手上。
在钱粮胡同下车时,天忽然下起了雨,我们喊着叫着,一路跑回了家。
回到宿舍,我甚至忘了关门,两人就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那是一个热烈而长久的拥抱,伴随着一个热烈而长久的吻。我们彼此都触摸到了对方的冲动,可是在公园折腾了一个下午,感到很累,于是我们挤在一张小床上相拥而眠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他忽然很认真很严肃地说要回家了。
“为什么?”
我真得很诧异,我在公园里就告诉他今晚屋里只有我一个人,刚才两个人还亲密无间的,怎么突然又要走了呢?他这人真象六月的天,阴睛无常,说变就变。
他说他从不在外边过夜的,这次也不想例外,我再三劝他,他态度仍很坚决,我神情黯然,我们又是一阵沉默。
他望着我挂在床头的吉祥符,突然有了主意。那符是我在华清池买的,为的是本命年图个吉利,符的正面是一只兔子,反面刻着我的名字。他说他想抛一下那个护身符,如果停下来时是正面,他就留下,否则,他就回去。我知道他是不想呆在这儿,所以要用这种变戏法的弱智的办法来唬弄我。他没有等我同意,就开始抛了,碰巧护身符停下来时是正面,他说一次不算数,得试第二次,结果真巧了,又是正面,我觉得希望在即,于是对他说 ,凡事不过三,如果第三次又是正面,那他无论如何也不得反悔,他说他绝对守信用,于是便有了那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三次,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许是我的真诚感动了上帝,第三次又是正面。
“好,咱们出去吃点东西吧,今晚我不走了。”
他从床上蹦了起来,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对我说,而我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我们拥抱,接吻,然后去了胡同的一个小饭馆。那晚吃饭时,我俩的心情都很愉快,还喝了不少酒,回来后他说累了,想早点睡觉。
其实我从未这么早就睡觉的,但那晚例外。
我们脱了衣服,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的身体是那么温暖,他的心跳是那么振奋,他的勃起是那么有力,我吻着他的唇,他的脖子,他的胸脯……他的每一寸肌肤,冲动而忘情。他呻吟着把我的东西引入他的身体,我们便完全结合在一起了。我用力刺激着他,他发出快乐的呻吟,迎接着我每一次的冲击。我横冲直撞,直到最后全身一阵抖动,重重地压在他的身上,而他也几乎在同时达到了高潮,温热的液体喷洒在我的身体上。
我们依然拥抱在一起,他吻着我的额头说:“真奇怪,和别人完事后,我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开,可和你,我竟然还有冲动。”
他又来刺激我,我又一次冲动了,两人变换姿势,越过巫山云雨又一峰。
这次我们是真得累了,全身松软,我摸着他的肩膀问他当初为什么会找我。
“说真话还是说假话?”
“真话怎么讲?假话又怎么讲?”
“先讲真话吧,我发现你的鼻子特高特挺,所以我就盯上你了。”
我心里美滋滋的,还以为他夸我鼻子长得好看呢,不想他却危言耸听:“你没听说过吧吗?鼻子的大小和下边的大小成正比的。”
“扯淡!你还是说假话吧。”
“看来人人都 一样,都爱听假话。假话难道比唱歌还要好听?”
于是他轻声唱了起来,是蔡琴的《你的眼睛》:
象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
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仅抬头看着你
而你并不露痕迹
虽然不言不语
叫人难忘记
那是你的眼神
明亮又美丽
……
我心里暖暖的,分不清哪是真话,哪是假话,也许正如人们所说,恋爱中的人智商是最低的,犹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也分不清真真假假了,其实幸福往往产生于这种朦胧和自我陶醉的瞬间,看得太真切反而容易让人失望。水至清则无鱼,真空里是不会有生命的,可处理这些问题时又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陶醉于他的歌声中,一曲唱罢,我问他:“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我没有告诉你吗?”他明知故问。
“你只告诉了我你的姓。”
“好吧,转过身去,我写在你背上,你猜得出来就等于告诉了你,猜不出来就算了。”
他的名字简单,刚一写完,我就猜出来了。
我准备在他背上写我的名字,他笑了:“你以为我真得那么白痴?你拿的那本书上不是写着你的名字吗?”
啊!这个人真了不得。
他接着说:“你就叫我小镇吧,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小镇上。”他还告诉我他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现在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他问我在哪里“高就”,我吱吱唔唔不肯说,他说我不说他已猜出了八九分,他说我的职业注定和每个人都长不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最后若有所思的说了声“长痛不如短痛”,之后两人就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了。
早晨醒来时已是八点多了,他说他该走了,我送他到巷子口。
我告诉他我的同事要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他说他明晚还会来的。
“不见不散!”他说。
“Be there or be square !”我说。
这是我们俩最后的对话。
星期天白天几乎没做什么事,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九点钟,那是我们约定我去巷子口等他的时间,我便跑了出去。
巷子外是一条繁华的大街,街上人来人往,灯火闪烁,对面的小吃街上飘来阵阵香气,各个音响店仿佛比赛一样,一家比一家声音大,这边是刘德华的《忘情水》,那家又是毛宁在翻唱《My heart will go on 》 , 两人都是我讨厌的人,刘德华老黄瓜擦绿漆-装嫩,自我陶醉的不得了,可是唱歌连字音也咬不准;毛宁爱扭昵做态,翻唱《My heart will go on 》纯粹是糟蹋美好的音乐。
人来人往,如一叶叶浮萍飘过我目光的河流,可我用心等待的人又在哪里呢?一辆又一辆的106从巷子口经过,可他却始终没有出现。站累了,我便铺张报纸坐在一家商店的门口等;坐累了,我又起来走动走动。眼看快十一点了,我们宿舍马上就要锁大门了,街上行人稀少,他恐怕是不会来了。
我叹口气,向宿舍走去,而等待我的,将又是一个孤寂的漫漫长夜。
第二天是周一,我回了学校,这一周是期末考试,幸亏我平时用功,所以五六门课也不难应付,其实现在我才明白,最折磨人的不是高中时的数理化或大学时的财会计量,人生中感情上的考验和波折才是最难受的呢。
周五考试结束,班上同学聚会,菜肴飘香,觥筹交错,我一不小心就喝多了。天已经很黑了,我说要回单位宿舍,大家都劝我别回去了,天黑,车又多,我这个样子回去危险。可我执意要走,他们也没办法。不巧刚一出校门,天就开始下大雨,我要返回学校还来得及,可我怕他晚上到我那儿,就算他晚上不到,我明天也得去公园找他,于是毅然决然上路了。
从学校到宿舍骑车大约得花四十分钟,我不顾一切,拼命向前冲,雨越下越大,街上除了打着大灯缓缓前行的车辆外,已经没有行人了,偶尔有三三两两的路人在站台下避雨,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从他们面前冲过。大街已经变成了一条河流,汽车从身边驶过,飞溅起几尺高的水花,我被笼罩在雨幕中,雨水从天而降,打湿我的头发、外衣、书包、内衣,地上的积水沿着车轮卷上来,湿透了我的鞋子。雨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流过脖子,流下脊背,就象虫子在爬行,裤子沾在腿上,束缚着我,捆绑着我,使我举步维艰。下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的周身寒冷,可我的血液在沸腾,我的心在欢乐地跳动,暴雨使所有的人都畏缩在小屋的遮蔽下,只有我在这里陶醉,陶醉于这个孤独、洁净的世界。我在雨里疾驰,过了西四,过了北海和故宫,过了美术馆和王府井,我最后回到宿舍时,雨还没停。
脱下衣服,我钻进被窝倒头便睡;我头重脚轻,想出去等他,但我支撑不住了。
第二天起来时头痛的厉害,我从抽屉里翻出一些感冒药,也没看是否过期就吞下去了,我想让自己早点康复,越快越好,我心里只惦记着早点去公园见他。
下午我感觉仍然不好,可要见他的想法征服了一切痛苦和不适,我骑车向公园驶去。一切照旧,打情骂俏的,遛鸟的,下棋的,唱戏的,人们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真实而又平淡。曾几何时,我的生活也是这样的波澜不惊无忧无虑,可自从那一天起,一切全变了,犹如一颗石子投到水面,层层的涟漪不断地荡漾开去,从此再也平静不下来了。但我喜欢这种不平静,爱的痴迷,思念的折磨以及昨夜暴雨的洗礼,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充实而没有缺憾。
我是两点多到的公园,坐到四点,始终没见到他的影子,我起身到公园四处走了走,仍然没见到他。
天黑了,人们开始离开公园,各奔各的去处,我却心里一片茫然,不知去向何处,后来我又担心他会去我宿舍,于是匆匆赶了回去,一会儿在宿舍等,一会儿出来在巷子口等,这样一直折腾到十一点。
没人知道我的心事,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倒底是怎么回事,象上了瘾的吸毒者一样,思念的毒素已深入我的血液和骨髓,要摆脱已不可能了。
第二天,星期天,我又去公园傻等,可我仍然一无所获,我身心疲惫地回到宿舍,推开门,我发现地上有一封信,没帖邮票,也没落款,是有人从门缝塞进来的。
我急忙拆开信封,是他,我这几日里魂牵梦系的他。
“小雨,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也许你会因我的离去而伤心,但正如我说,长痛不如短痛,时间会治愈一切创伤的。
请相信我,我对你自始至终都 是真诚的,而且现在和未来,我依然喜欢你,可是,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累,我不得不选择离开。
这其中有你的原因,也有我的原因。
我不是美院毕业的,也不是什么广告公司的白领,我现在只不过是个无业游民。我是在南方老家上的大学,我曾经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当对方冷酷的弃我而去时,我除了痛苦,就是对这个圈子的不信任,没有什么真正的爱,有的只是欲望,利用和中伤,我开始放纵自己,甚至染过病,往事不堪回首,我只能离开那个令我伤心的城市,来到北京,我举目无亲,有一段时间,我甚至…… 那个公园里的人没有不认识我的。
从看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你,不仅是因为你象那个曾经弃我而去的人(别笑我,人有时候就这么贱。)还因为你的矜持你的单纯和善良,你涉世不深,不了解这个圈子,让人觉得安全放心。可是,经历过一次感情的打击之后,我很难再深切地投入了,而我此时却发现你已经深深陷于感情的泥淖,越来越无法自拨,我不想让你象当初我那样受伤害,而且,你至真至纯,如果你了解了我的过去和我的本来面目,我想你会受不了的。
你什么都好,就是太优柔寡断,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你对朋友是很真很真,全身心的投入,可是你又放不下家庭、前途等东西的束缚,因而你活得很累,也许我说这话也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因为你和我不一样,你的前途光明,不应轻易就毁了它,要怨就怨我们生不逢时逢地。
也许你鄙视我,但我自认为要活得比你潇洒,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的青春岁月太短了,何必让它太沉重?青春应该是欢乐而飞扬的,至于以后,也许我会娶妻生子,也许我会依旧孓然一身,但对于曾经有过的一切,我不会后悔。
今天我在公园里看见你了,小雨,我躲在暗中望着你,直至你离开,我是含着眼泪看着你离开的,不要再等了,小雨,不要以为我是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不要怨我。
明天我就要去另一个城市了,也许以后还有缘想见,也许我们只能就此永别了,无论如何,衷心希望你能过得快乐一点,轻松一点。
小镇 ”
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么说,那日巷子口他微笑着向我作别时,就知道今天的结局了?那日的微笑背后,应该掩藏着一颗多么伤心和悲凉的心啊,也许,那算是一个最好的告别方式了,没有眼泪,没有缺憾,自然而完美,从此以后,就让时光去掩埋一切,淡忘一切吧!
可岁月如流,任凭它如何流逝,却仍无法冲刷走我心灵深处的那段记忆,在我的本命年,曾有那么短短的一次相爱,那个爱抽烟的留着平头的大男孩,那公园,那昏暗的包间,那雨夜 ,以及那条人来人往的大街。
几日后我得到了出国通知,我猛地想起了他的话,说我注定和谁也长不了,长痛不如短痛,我不敢说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否正确,但我知道,在那个遥远的国度,我仍将在思念和孤独中痛苦。出国之前我又去了一次公园,我并没指望能见到他我只是想尽量多记住公园的一些面貌,想起公园,也就想起了他。我不知道这一生是否还能遇见他,但我知道这一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本命年那个夏季以及那个夏季的笑声和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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